拒绝急诊室暴力!法界:言词恐吓就可处3年刑期

医疗暴力事件频传法界呼吁不要轻忽。图为日前淡水分局马偕医院联合实施急诊室暴力事件演习。(图/记者林炜杰翻摄)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近年来急诊室暴力事件频传,严重妨害医护人员身体生命安全,政府也修法,加重对医护人员暴力、恐吓的刑责。「台湾司法人权进步协会发文指出,依照《医疗法规定光是对医护人员言语恐吓,妨碍其执行任务者,最重就可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之罪,民众千万不可轻忽。

台湾司法人权进步协会指出,依照《医疗法》第24条第2项规定:「为保障就医安全,任何人不得以强暴、胁迫、恐吓、公然侮辱或其他非法之方法,妨碍医疗业务之执行。」同法第106条更进一步规定:「违反第24条第2项规定者,处新台币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锾。如触犯刑事责任者,应移送司法机关办理。毁损医疗机构或其他相类场所内关于保护生命之设备,致生危险于他人之生命、身体或健康者,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币30万元以下罚金。对于医事人员或紧急医疗救护人员以强暴、胁迫、恐吓或其他非法之方法,妨害其执行医疗或救护业务者,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新台币30万元以下罚金。犯前项之罪,因而致医事人员或紧急医疗救护人员于死者,处无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伤者,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所以,民众在急诊室时,虽然心急亲友的生命安全,但若随便对医护人员口出恶言,恐吓其生命、身体安全者,就会被依照前述法律,移送地检署法办,除了要面对3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外,还要并科30万元以下罚金,罪责颇重。

因此台湾司法人权进步协会呼吁,健保制度运行后,民众已经无需花费过高的对价即可就医,而医疗费用的下降,连带影响民众就医的心态,认为花钱人才大爷,但唯有尊重他人与尊重专业,才能形成一个良善的循环,为彼此缔造更好的就医环境,毕竟,没有人希望医事人员在救人当下,还得担心自身的安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