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精障男持双刀砍父弑母 犯案后还买饮料解渴
▲高雄庄姓男子持刀砍杀母亲,今遭判无期徒刑定谳。此为示意图,与当事人无关。(图/视觉中国)
高雄市大寮区患有思觉失调症的庄姓男子(38岁),失业在家多时,2016年底他到父母家中索讨生活费遭拒,竟持2把锯齿状水果刀,砍死母亲,父亲、弟弟出手阻挡,也被砍伤。最高法院21日认定他犯下「杀害直系血亲尊亲属罪」,驳回上诉,维持一二审判处的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定谳。
本案发生于2016年11月28日,领有身心障碍手册,被鉴定患有思觉失调症的庄男,先前就被塑胶工厂解雇,赋闲在家近半年,没有收入。庄男多次向父母、弟弟伸手要钱,案发当天清晨7时许,庄男又来到大寮区的父母家中,向父母亲讨钱。
母亲不给,庄男取出随身携带的2把锯齿状水果刀,怒砍母亲。母亲右胸、腹部等处遭杀伤,父亲及弟弟见状出手制止,弟弟双手及父亲脚部也遭砍伤。警消人员赶赴现场,将伤者送医,但母亲仍不治身亡。而庄男则是丢下凶刀后,到路口购买饮料解渴,并返回家中呆坐等候警方上门。
警方侦讯时,庄男语无伦次,直说「有人要杀他」,所以随身携带2把水果刀。当时因为讨不到钱,就愤而砍杀全家;对于砍杀母亲,他供称不后悔。检方依照杀害直系血亲尊亲属罪,对庄男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时,委请慈惠医院对庄男鉴定行为时之精神状态,鉴定结果认为,庄男虽有精神科就医史及思觉失调症,但犯案当时并未受到不合逻辑的精神症状(如幻听或妄想)所影响。法院因此认定庄男犯案时并未受病情影响,必须负担全部刑责。一二审法院均认定庄男有罪,犯罪情节重大。
但一二审法院也认为,依目前社会通常之观念,考量社会一般预防及本案特别预防之需求,认为尚无以死刑之方式使庄男与社会永久隔离之必要,故均处庄男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案经上诉,最高法院21日驳回上诉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