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景田遭控替林杏儿贿选 再延长8个月限制出境
士院裁定再延长萧景田限制出境8个月。(本报资料照片)
前国民党中常委萧景田,遭士检认定替北市议员林杏儿贿选,2月时将他起诉,士院裁定1500万交保,另自1月7日起限制出境、出海8个月,今年9月7日届满后,士院日前再裁定萧自9月13日起,继续限制出境、出海8个月,可抗告。
前国民党中常委萧景田、国民党士林北投党部执行长曾繁川遭控替北市新科议员林杏儿贿选,士林地检署向法院提请对林杏儿当选无效之诉后,检方今年2月23日侦结,依违反《选罢法》中的行贿罪起诉萧景田、曾繁川,另外收贿的9名里长也一并遭诉。
士林地检署指出,去年底九合一选举,曾繁川为了帮助同党籍候选人林杏儿竞选,在投票前前往士林、北投区的里长办公室,有些则是在林杏儿竞选服务处内聊天,萧景田拿出林杏儿的竞选文宣寻求支持,同时交付装有1万元现金的信封,希望他们能在竞选期间帮忙拉票,让林杏儿能够顺利当选。
士检1月时发动搜索,并在侦讯后声押萧景田,但士院裁定800万交保,士检抗告高院发回后,士院改裁1500万交保,萧另自1月起限境出境、出海8个月。
日前限境期满,士院审酌萧犯罪嫌疑重大,在诉讼过程中若发对己不利,有潜逃不归的可能,裁定萧自9月13日起,再度限制出境、出海8个月,得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