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景田行贿里长助林杏儿当选议员 辩称贿选是龌龊行为

萧景田。(李文正摄)

国民党前中常委萧景田,涉嫌帮同党议员林杏儿贿选,被控违反选罢法投票行贿罪,士林地院29日开庭,萧景田当庭喊冤,并称自己从事公职40多年,最痛恨贿选,绝对不会因为莫须有的罪名而逃亡「生在台湾、死在台湾」,恳请法官解除限制出境、出海。

萧景田被控在2022年地方公职人员选举的候选人竞选期间,向多名里长以每票6000、1万元行贿,寻求支持林杏儿,并附上竞选文宣,检方认为是对有投票权之人行求、交付贿赂,金额总计11万元,检方另起诉9名里长收受贿络罪。

萧景田称,他自2021年国民党中常委、曾任国民党北投党部主委,同时也是北投丽禧酒店主要出资者,本于敦亲睦邻的出发点,支持同党提名的市长候选人蒋万安、市议员、里长候选人,依政治献金法,每区议员赞助10万到30万,里长赞助6000元、1万元竞选经费,如果被视为违法,那对里长候选人不公平。

萧坦承有交付6000元、1万元给里长,并称自己一生从政,对于贿选深恶痛绝,与林杏儿并没有恩怨,绝对不会行贿,让林背负买票的污名,而害她落选,甚至吃官司。萧表示,贿选是龌龊的行为,现在竟因贿选而遭限制出境,是对他最大的污辱,绝对不会为了莫须有的罪名而逃亡。

辩护人强调,萧发放6000元、1万元市党部发的补助,像是与林不合的汪瑞霞也有给1万,张斯纲给20万,而且林杏儿的得票数高出最低当选门槛3000多票,不需要买票就能当选,萧景田发给同党党员补助,都是依照政治献金法雨露均沾,并无贿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