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林议员萧慧敏九合一选举涉贿选 一审判决出炉

云林县议员萧慧敏。(周丽兰摄)

云林县第六选区议员萧慧敏去年九合一选举中遭云林地检署以刑事案件起诉贿选,云林地方法院今(29日)宣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5年,并应向公库支付100万元,褫夺公权5年。

云林地法院指出,萧慧敏犯选罢法第99条第1项之交付贿赂罪,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5年。被告王美玲亦涉犯交付贿赂罪遭判有期徒刑1年8月、缓刑4年,褫夺公权3年,必须向公库支付10万元,参与法治教育4场。

至于被告林金生、李建国、蔡心萍均涉选罢法第99条第1项之犯行求贿赂罪,判处有期徒刑4月,缓刑2年,褫夺公权3年,向公库支付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