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景田被控帮林杏儿贿选 开庭验影音档指调查官诱导讯问
前国民党中常委萧景田23日赴士林地院开庭。(李文正摄)
前国民党中常委萧景田等人,被控为求台北市议员林杏儿当选,行贿士林、北投区里长,违反选罢法,士林地院23日开庭,勘验调查局讯问6名里长的影音档,萧景田以及曾繁川的辩护人均称,里长先称交付物品是谁给的已不复记忆,调查官却以强势询问语气,诱导里长附和,口罩、文宣是萧景田、曾繁川交付,里长证词不具证据能力。法官谕知,调查官多次询问是「再沟通」、「再确认」或是不正讯问,交由合议庭认定,并谕知下次开庭进行证人诘问。
法官勘验2022年12月18日到23日,调查官讯问明胜里张永栋等6名里长影音档,影片当中,张等人说,不记得文宣、口罩是谁给的,但调查官说「这没什么」、「我们不会冤枉人」、「你就好好的回答,不要扯蒋万安」、「我有的疑问检察官也会有」、「如果承认的话我们会从宽认定,检察官问一问就会让你回去」,笔录记载,「经回想,萧景田有给我口罩、文宣以及1万元」。其他里长有人则称费用是「赞助选前之夜」、「同党的人来拜访,当然说加油」等语。
辩护人表示,里长们附和讯问者强势讯问,顺着调查官的推论,制作成的笔录,不具有证据能力,而曾繁川的辩护人则称,借由诱导问题,取得被告附和的语意,而不是采纳被告最先的说辞,曾繁川拜访交付的物品,里长已不复记忆。检察官回击,笔录与实际影音内容大致相同,过程是请被告确认,并非不正讯问。法官谕知,是否有不正讯问,将交由合议庭认定,后续将依检察官声请证人顺序,进行交互诘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