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风报信给毒贩 小队长判休职3年
台南市警局侦查队小队长泄密给毒贩,惩戒法院判休职3年确定。(本报资料照片)
台南市白河警分局侦查队李姓小队长,负责通讯监察业务,2020年时知道侦查队同事正在侦办2名涉嫌贩毒的男子,他竟约对方见面,还泄密告知「手机不要再用了」,惩戒法庭认定,李男泄密,严重违背警察的职务纪律及其应遵守的规范,判决休职3年确定。
惩戒判决指出,李姓小队长因为承办侦查队的通讯监察业务,得知辖区施用毒品列管人口吴姓及陈姓男子因贩卖毒品案件,正由白河警分局侦查队侦办中,且吴及陈所使用的行动电话门号,经法院核准实施通讯监察中。
李男在2020年6月18日通知陈男会面,告诉对方:「手机不要再用了」等语暗示已遭警方实施通讯监察,泄密给陈男,让陈男预先处理其手机,避免被警方查获其涉犯施用或贩卖毒品等犯行。
另李男到戴姓线民住处楼下,向对方打听有没有人贩毒,他却向戴透漏,知道另名吴姓男子所使用的行动电话门号「有人在听」,且掌握吴男有毒品交易情事。检警因发现吴、陈的通讯监察纪录异常,原本还有通联的门号,竟突然间无消无息,循线查获李男泄密,证实警方有内鬼。
刑事部分,台南地院依泄密等罪,将李判刑1年2月,缓刑3年,全案确定。台南市政府再将李移请惩戒法院审理。
李男辩称,他在侦查及审理中都承认犯行,他从警近30年,戮力从公、嘉奖无数,他因为「求功心切」,不希望被其他人「踩线」,才会有错误的行为,且他并未因此受有任何利益,请求轻判。
惩戒法院一审及二审认定,李对犯罪嫌疑人或其关系人泄漏已遭监听的资讯,使犯罪嫌疑人得以规避犯罪侦审,情节重大,判处休职3年的处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