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虫贩卖海洛刑责全推给死人 法院重判19年半

蔡姓男子贩卖海洛因75公克并持有其他毒品,遭法院判处徒刑19年半。(中时资料库)

蔡姓男子2019年11月底在新北市一处住宅,贩卖75公克的海洛因给予许姓男子,加上些许安非他命,收取20万,蔡男推说毒品是一名死者卖出的,他只是仲介,士林地院审结,合议庭并不采信蔡男辩词,依贩毒、持毒等5罪,判处应执行19年6月。

许男被捕以后,供出蔡男贩售毒品,且供称,因为龙骨开刀,需要很多海洛因,才向蔡男买毒,自2018年起,每月买1次,每次都买10多万。但许男却推说,已在2020年4月死亡的杨男才是实际卖毒,但法官认为,蔡男利用杨男死后无从对质,才改口称自己是仲介,借以逃避刑责。

判决指出,考量社会大众均知买卖毒品非法行为,若没有利润可图,蔡男不致于甘冒罹犯重典风险,向上游取得毒品,再交给许男,认定蔡男主观上意图营利提供毒品,考量仅1人贩卖1次,并非赚取庞大利益,依情轻法重予以减刑。

判决指出,蔡男贩卖一级毒品判处17年徒刑,没收20万元。持海洛因香烟处4月徒刑,可易科罚金,持有大麻处3月徒刑可易科罚金,持有安非他命20公克以上,处1年2月徒刑,持有海洛因纯质净重10公克以上,处2年6月徒刑。不得易科罚金部分,应执行19年6月,可易科罚金部分,应执行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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