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通讯软体联系 药头否认贩毒遭判11年1月

吴姓男子涉嫌持有与贩卖毒品甲氧基安非他命,桥头地院审理后判处他11年1月有期徒刑。(本报资料照片)

吴姓男子涉嫌贩卖二级毒品甲氧基安非他命给他人,并以通讯软体Line联系买家。吴男到案后只承认部分犯行,且否认贩毒,但检警调查后认为吴男贩毒事实明确。桥头地院审理后,依违反违反毒品危害防制条例案件,判处他11年1月有期徒刑,并没收毒品一批。

左营警方于2021年7月底搜索吴男的住处,起出卖剩的二级毒品甲氧基甲基安非他命成分的咖啡包1包,警方讯后移送送桥头地检署侦办。

检警调查,吴男于2021年7月以1万元新台币代价向绰号「大胖」的成年男子购买各式毒品咖啡包计50包,所以持有上述的持有掺有毒品甲氧基甲基安非他命成分的马力欧标示包装毒品咖啡包1包。

判决书指出,吴男的说词反复,只承认持有部分毒品,还说警方抹黑他,他在警方搜索时就否认持有毒品,虽然他在后来警询、侦讯、审理时答:「全部毒品都是我的」、「我跟另外2人均分」等语,但是因警方说在他家扣到的就算他的,让他误认为3人一起承担罪责才不会持有毒品过量,会少判几年。

法官考虑证人的陈述与调查事实等,认为吴姓男子确实持有与贩卖毒品,以1500元至6000元代价卖给其他吸毒民众。此案经检察官依违反毒品危害防制条例案件,提起公诉,法院判吴男11年1月有期徒刑。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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