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洩密毒販 判2年3月無緩刑

台中市警察局。记者曾健祐/摄影

事发后刘被调至大雅警分局,警方表示,刘经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以上之刑尚未确定,将由大雅分局立即办理停职,雾峰分局将于全案判决确定后,另拟议相关人员行政、考监责任。

检警调查,刘正雄一九九四年从警,二○一三年至第六分局担任侦查佐,二○一六年调雾峰分局,涉向经营网路赌博的张姓友人通风报信,告知有三天「是特别的日子」、「专」、「案」等,泄漏警方查缉赌博专案行动。

二○一七年,刘利用警政系统查询毒品人口个资,泄漏给退休警察,二○二○年将警方侦防车车牌告知宁姓毒品人口。今年三月嘉义一名王姓警员找上刘,表明雾峰分局侦办案件嫌疑人是同事小孩,请求刘帮了解,刘涉将该嫌疑人刑事案件移送书PDF档案传给王。

台中地检署今年指挥雾峰分局侦办贩毒集团,一名张姓共犯怀疑被盯上,联络刘帮打探案情,刘涉向下属索取卷宗、查询个资后,带着卷宗至南投和张碰面,还告知张已被指认是卖大麻来源,张随即从金门小三通出境,潜逃未归。

检察官因缉毒行动受阻怀疑有内鬼,今年六月搜索雾峰分局,约谈刘正雄。台中地方法院审理时,刘坦承不讳,请求缓刑。

法院以刘身为警察却泄漏办案情资,扮演内神通外鬼,严重伤害国家公权力,依泄密、个资法及公务员登载不实文书等六罪判他二年三月,不宣告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