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优警竟与毒贩合作种大麻!还收贿泄密为毒贩查个资
▲员警竟与毒贩合种大麻,二审法院予以重判。此为示意图。(示意图/免费图库Pixabay)
台北市中正二分局前警员林昱伯,因多次查缉毒品有功,获得表扬。但没想到他竟因此与周姓毒贩挂勾,出资与毒贩合开大麻工厂;此外还收取毒贩贿赂,协助查询个人资料,提供给毒贩进行讨债。一审院审理后,将他重判7年与4月(得易科罚金)。上诉二审后,高院7日再加重刑度5月。可上诉。
现年27岁的林昱伯,警专30期毕业,分发到台北市中正二分局南海派出所。从警5年间,缉毒、查枪专案绩效良好,后来考上刑警,改分发到侦查队,但却被查出涉及贩毒案。检警在2017年间,破获新竹地区某大麻工厂,逮捕种植大麻的林姓男子,经过向上追查,发现林男的金主为周姓毒贩,周姓毒贩被逮后,也供出合伙人就是林昱伯,检方随即逮捕林昱伯讯问。
经过追查后发现林昱伯因积欠周男金钱,利用自己缉毒时累积的讯息,得知周男有钱、林男有栽种技术,竟提议合作设立大麻工厂。众人选定新北市五股区某工厂为基地,从2018年8月中起,由周男提供现金9万8000元,用以支付承租租屋处所需之押金、租金及其他费用,由林男签约,林昱伯负责添购种植、制造大麻之工具。一伙人栽种大麻,直到当年底遭检警破获。
此外检方也查出,林昱伯两度贩卖大麻给毒虫,共计收取1万8800元;此外,他也向另名毒贩收贿1万3000余元,私下查询户役政系统,将他人个资提供给毒贩方便讨债,另违反个资法。检方侦查终结后,对林昱伯等人提起公诉。
一审法院将林昱伯重判7年与4月,4月部分得易科罚金。案经上诉,高等法院审理后,除维持原本的罪名、刑度外,还认为林昱伯利用员警身分查个资也犯下「犯公务员假借职务上机会非法利用个人资料罪」,这部分再加判有期徒刑5月。全案还可以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