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杠民众招领470元亏大了 贪警判1年4月须捐5万换缓刑

▲警员受理民众送来皮夹招领,涉暗杠里面470元,被依贪污罪判刑1年4月,须捐公库5万元换取缓刑3年。(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exels)

记者黄哲民/台北报导

台北市警局保安大队警员易法华去年(2023年)在队部大门站哨,受理民众送来招领的1个皮夹,涉暗杠里面的470元被揭穿,检方起诉他涉犯《贪污治罪条例》侵占职务上持有之非公用私有财物罪嫌,易男改口认罪,台北地院今(22日)判他1年4月徒刑、缓刑3年,须支付公库5万元并褫夺公权1年,可上诉。

易男今没到庭聆判,据悉,他在案发后已被停职,事发前几个月,50多岁的易男刚丧妻又须照顾远在屏东的病母,因压力缠身而精神恍惚,队部主管宽容他休假处理,易男用光所有假期额度不敢再请休、以免被减俸,上班却捅出大娄子,已任警逾25年的易男,可能连退休金也泡汤。

本案发生于去年7月16日,1位黄姓男子在北市松山区捡到张姓男子遗失的皮夹,内有身分证件、台湾民众党党证与477元现金,黄男拾金不昧,当天下午1点多,就近送到台北市警局保安警察大队部,交给当时正在大门站哨的易男招领。

易男检视皮夹起贪念,联系值班小队长接手处理时,未依规定当面点交招领物,涉先将470元顺手塞进自己裤袋,再把其余物品交给值班小队长。张男接获通知前来领取,发现金额短少,小队长联系拾获人黄男确认出问题,直接找易男问清楚,易男才将裤袋里的470元交出,随即被送办。

易男起初不认罪,自费聘请律师辩护,被起诉后才坦承错误。他本件所涉罪名法定为5年徒刑起跳,因犯罪所得低于5万元且全额缴回,才获减刑并得以缓刑,警方收到判决书后,将启动对易男的惩戒程序,易男目前停职期间领半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