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恒隆转污点证人全招了!4立委贪污嘴脸现形 统领富二代400万换缓起诉

▲统领集团总经理翁华利坦承帮助行贿,获400万元缓起诉。(资料照/记者黄彦杰摄)

记者刘昌松台北报导

太流公司董事长恒隆为了夺回SOGO经营权,陆续花了约4千万元行贿立委苏震清等人,但显然毫无成效,遭收押期间,陆续供出与立委联系、交付金钱过程,获检察官同意转为污点证人;而帮助行贿的统领富二代翁华利,则获缓起诉处分3年,条件是缴交国库400万元;另外前立委陈唐山则因收贿罪嫌不足,不起诉。

▲立委涉贿案起诉一览表。(图/曾梓倩制

检调侦办立委集体收贿案,历经多年监听行动搜证,7月31日发动大搜索,约谈63人,其中曾任外交部长陈唐山,涉嫌在立委任内与卸任后,收贿100多万元,但据了解,李恒隆在遭检调提讯过程中,多次强调和陈唐山是认识多年的好朋友,「只要陈唐山有困难,我就会帮助他」,检调查出,2人确实长期有金钱往来,因查无相关对价关系,因此处分不起诉陈唐山。

▲前外交部长陈唐山被控收贿部分因罪嫌不足,获处分不起诉。(资料照/记者刘昌松摄)

但在另一方面,李恒隆自白确实为了SOGO经营权,行贿苏震清、陈超明廖国栋等立委,另外徐永明则婉拒收钱,李恒隆详细交代透过白手套或亲自与这些立委、立委助理联系以及交付现金支票、转汇的过程,以及每笔钱的目的,被检察官认为有助于发现真实,同意让李恒隆转为污点证人,未来在审判时,有机会获得较轻判刑。

至于协助李恒隆行贿记帐李姊李秀峰,以及李秀峰女婿、统领富二代翁华利,也坦承相关犯行,检察官考量李秀峰和翁华利,都没有前科纪录,犯后态度良好,获得缓起诉处分,处分期间3年,李秀峰须缴库120万元,翁华利则须缴库400万元,2人都须在限时内接受法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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