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GO案》五涉贪立委相挺李恒隆发言全纪录

五涉贪立委相挺李恒隆发言全纪录。(摄影/唐绍航)

党派立委涉嫌收贿,意图透过修改《公司法》第9条,替太流董事长李恒隆夺回SOGO经营权。此案仍在侦查阶段,《今周刊》整理当时各立委「相挺」的言论,供读者评断。

7月31日,台北地检署指挥法务部调查局拂晓搜索并约谈5名前任现任立委,包括民进党现任立委苏震清、国民党现任立委廖国栋陈超明,以及时代力量党主席、前立委徐永明与民进党前立委陈唐山等,也带回涉嫌行贿的太平洋流通投资公司(简称太流)前董座李恒隆、「白手套」统领翁家第2代翁华利、是知管理顾问公司总经理郭克铭被告厘清行收贿过程。

据检调搜证,李恒隆涉嫌行贿苏震清2千万元、廖国栋9百万元、陈超明6百万元、徐永明2百万元、陈唐山约1百万元,分别以支票汇款、现金,甚至以缴党费或政治献金等名义交付。苏震清、廖国栋、陈超明3名现任立委于8月4日收押禁见,徐永明与陈唐山则交保。

官司缠讼18年 经营权之争还没落幕

这起跨党派、跨国会届别的贪污风暴,得从2002年谈起。

当年远东集团透过太流的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增资40亿元,取得SOGO百货经营权,却被原经营者、已故的太平洋建设集团创办人章民强提告,指临时股东会与董事会涉及伪造文书。2009年,高等法院判远东集团远纺副理郭明宗伪造文书定谳,经济部隔年撤销太流变更登记,远东集团丧失经营权。

然而远东集团又提行政诉讼,2013年最高行政法院判经济部败诉,增资登记仍有效,经营权回到远东手上。这项判决,让太流前董事长李恒隆不满,检调怀疑,他于当年起即涉嫌着手接洽、行贿立委,期能透过修法抢回经营权。

2017年间,经济部启动大修《公司法》,并在当年5月提出草案,其中第9条原为「公司设立或其他登记事项有伪造、变造文书,经裁判确定后,由检察机关通知中央主管机关撤销或废止其登记。」政院修法版本仅将伪造文书定义,明确标明为触犯《刑法》伪造文书印文罪。但检调怀疑李恒隆希望一举透过修法,让此条文可「溯及既往」,让利害关系人也可申请撤销或废止登记。

立院最终于2018年7月6日三读通过《公司法》修法,第9条虽改为「⋯⋯由中央主管机关依职权或依利害关系人之申请撤销或废止其登记。」但并无溯及既往,若依检调逻辑,李恒隆在此功亏一篑。

然而,当时《公司法》修正案,确实充满争议与各方角力痕迹。《今周刊》透过立院公报公听会媒体报导等,还原涉案立委在修法前后的相关发言,供读者评断。

苏震清曾问:「行政机关不能主动处理?」

早在2015年4月14日,时任立委的陈唐山在立院质询时任行政院长毛治国,就提到SOGO经营权是不合法登记,他更把研究2年多的SOGO案陈情书交给政院。陈唐山亦在2018年接受媒体采访时公开表示,「SOGO案历经多位经济部长与行政院长,经营权却靠经济部商业司的函释,就被左右,甚至小官员一手遮天主导其经营权,很可恶。」

但立院直到2018年4月19日,第9届第5会期经济委员会才真正开始审查《公司法修正草案》,并密集讨论「SOGO条款」。当时苏震清的提案连署「第9条条文修正草案」,写到「公司法不宜过度限缩主管机关权责,中央主管机关于裁判确定后,得依职权、检察机关通知或利害关系人申请为撤销或废止登记之行政处分。」

《今周刊》第123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