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急会商 疑酒驾者可依法逮捕强制酒测

记者周佩虹台北报导

针对近来媒体报导有些疑似酒驾者,以拒绝酒测来规避刑事侦查,媒体质疑「花钱消灾」,政院17日由政务委员罗莹雪紧急召集相关部会讨论后达成共识,若民众拒酒测,员警现阶段可依刑事诉讼法规定「逮捕并强制进行酒测」。

警方13日展开酒驾大执法,却出现逾百件拒酒测钻漏洞情形。(图/东森新闻提供)

而民众如果还是拒绝的话,也可报请检察官核发鉴定许可书后,迳送医疗检验机构采集血液鉴定,并移送检察官侦办。罗莹雪在说明时强调,「就算强制酒测结果未达刑责标准责任也不在第一线执勤员警。」请执勤员警放心。

警政署随后也漏夜制定酒驾拒测的标准作业程序,最快从18日开始实施,民众拒测不但要面临九万元罚锾、吊销驾照三年的代价,警方也将依刑事诉讼法,报请检察官同意强制抽血,驾驶最后仍要被依公共危险罪移送。

刑法第185条之3于102年6月11日公布后,若干疑似酒后驾车行为人以拒绝酒测规避刑事侦查;而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警方可对酒驾肇事拒酒测者强制抽血,但并未明确规定能否对酒驾未肇事者强制抽血,使得酒驾民众以为只要拒酒测,付九万罚锾即可消灾。

在行政院长江宜桦指示下,罗莹雪17日下午紧急召集交通部法务部、警政署研商,最后达成共识:「依现行法令,警方可处理拒测个案。」

会议中要求警政署应订定酒驾移送标准流程,并通令全国员警遵照办理;法务部也应通函各地检署严厉执行;交通部也将提案修法,不再限「肇事」才强制抽血,驾驶人拒测,不必报请检察官,即可比照准现行犯处理。

警政署并快速制定酒驾拒测的标准作业程序,未来临检时,只要发现驾驶人身上酒味或语无伦次、开车左右摇晃,拦停后驾驶人拒测,警方就会先开出九万元罚锾、驾照吊销三年的罚单。若驾驶人拒酒测,警方就根据刑诉法205条第一项,报请检察官同意后带到医院强制抽血,且不用等报告出炉,就可将驾驶依公共危险罪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