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界比同服务业?举发未告知规定 拒测酒驾男处分撤销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彭姓男子年初酒后骑车上路,遇到警员拒绝接受酒测,被开举发单移送法办,处以罚款6万元、吊销驾照且3年内不得重新考领驾照。事后,他不服向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行政法院认为警员未事先告知拒绝酒测的法律效果,判彭男获得撤销罚缓及吊照处分

▲警员未告知拒绝酒测的法律效果,酒驾男获撤销罚缓、吊照处分。(示意图警方搜证带翻拍)

根据台北高等行政法院5日公布的判决书,彭姓男子1月初酒后骑机车上路,在新北中和区景安路巷口行车摇摆,又见警员立即回转而被拦停。警员认为他散发酒味又拒绝接受酒测,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开举发通知单后,移送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决处;彭男遭处罚锾6万元、吊销驾照且3年内不得重新考领驾照。

男心感不服,向新北地方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获判撤销原处分。新北市府裁决处不服,提起上诉指出,警员未告知拒绝酒测的处罚效果,仅是单纯程序违误,不影响裁罚结果,且经媒体大幅报导,拒酒测被处罚已众所皆知。

对此,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审理认为,警员应先行劝导并告知拒绝酒测的法律效果,让当事人斟酌,而此件值勤警员并未依程序规定告知,就开单举发,已违正当法律程序,驳回新北市府裁决处的上诉,全案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