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港警「口罩稽查」一晚告发20件! 劝戴罩不听+身上没口罩

▲东港警分局执行街头口罩稽查」 。(图/记者陈昆福翻摄,以下同)

记者陈昆福/屏东报导

全台疫情警戒全面提升至第三级,东港警分局于于5月20日18时至22时针对辖区重要路段执行「口罩稽查」勤务,呼吁民众「口不离罩、罩不离口」,针对劝导不听或身上根本就无口罩者开出20张告发单;至余开车未戴口罩者,避免引发争议,尚未开单

▲▼口罩稽查。

警方表示,外出时应全程戴口罩,违规者传染病防治法第70条第一项规定可处3000元到1万5000元,目前国内已全面第三级警戒,加严并加大限制措施,针对公共场所室内空间及外出全程戴口罩规定实施稽查取缔,对于未配合佩戴口罩之民众强力执法,「经劝导仍不戴好口罩」只要经劝导仍不戴好,或身上根本就无口罩,员警就开告发单,移请卫生机关认定开罚,共取缔告发未依规定戴口罩者共20件。

警方除加强拦查取缔,更呼吁乡亲全力配合下列县府公告事项:1、外出全程戴口罩,不戴就罚。2、避免不必要移动活动集会;停止室内五人、室外十人以上聚会。3、公园禁止群聚,游戏空间关闭。4、餐饮场所实联制、采用隔板及保持社交距离无法落实一律外带

5、传统市场商展夜市不准试吃、一律外带。6、政府机关及公共场域落实防疫,稽查戴口罩并每周至少消毒一次人流管制、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7、八大特定行业及休闲娱乐场所需配合防疫政策暂停营业

分局长林文煜呼吁民众,疫情严峻,如民众仍劝导不听不戴好口罩,东港警获报必落实举发并函请卫生机关开罚,请乡亲务必配合做好防疫措施,避免出入人多拥挤或传播高风险场域,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安全距离,减少不必要出门,保护自己也是保护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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