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贪5万元 中市少年队2警交保

台中检方侦办台中市警局少年队田姓及张姓两员警诈领刑事办案工作费案,搜索少年队及田等住处。(本报资料照片/陈淑芬台中传真)

台中市警局少年队惊传员警涉贪渎,台中检方侦办田姓及张姓员警以浮报、虚报器材费用发票,诈领刑事办案工作费。检调搜索少年队及田等住处,据了解涉贪总金额约5万元,10日讯后,以田、张及洪姓、黄姓业者等4人涉违反《贪污治罪条例》,各以10万、10万、6万及3万元交保。

台中地检署检察官吴升峰指挥地检署重案支援中心、调查局中部机动工作站、警政署政风室及台中市警察局,搜索台中市警局少年队及员警住家等多处,带回田姓、张姓员警,及洪姓、黄姓业者等人调查,并查扣相关文件资料,漏夜侦讯厘清案情。

检调追查,田姓及张姓员警涉嫌利用侦办案件机会,与租借监视器、搜查器材等业者挂勾,取得浮报或虚报器材费用等不实发票,向市府诈领刑事办案工作费。据了解,所涉及相关案件都是多年旧案,各笔涉贪发票金额仅约万余元,总金额约近5万元。

检方讯后,以田、张及2名业者涉犯《贪污治罪条例》利用职务上机会诈取财、《刑法》公务员登载不实及《商业会计法》等罪嫌重大,谕令各以10万、10万、6万及3万元交保。

台中市警方低调指出,全案检方指挥侦办中,不便说明。田、张的同事对两人涉贪渎案相当震惊,认为两人工作认真,与同仁相处及关系都不错,也有人认为可能申报经费时,因未注意相关细节而引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