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议长刘陈昭玲涉贪认罪 1000万元交保
合议庭甫裁定交保,议长刘陈昭玲夫婿(左),即在律师陪同下,拿出1000万元交保金办理交保。(许逸民摄)
涉贪遭羁押3月余的澎湖县议会议长刘陈昭玲和其机要秘书陈淑美4日经检方起诉,昨由澎湖地方合议庭开庭审理后,以2人均坦承不讳且皆已认罪下,认为已无羁押必要,裁定刘陈昭玲1000万元交保,陈淑美50万元交保。
而裁定甫宣布,议长的夫婿即已在庭外,在律师陪同下,缴出已备好1000万元的交保金办理交保手续。
刘陈对检方起诉书指涉利用职权,向澎湖县政府车船处施压预算、并介入国小校护、消防局、卫生局关说人事等5案6罪,收受「回馈金」176万元,全都坦承不讳。居间处理的机要秘书陈淑美也是坦承不讳,2人均当庭认罪。
不过,出庭论告的主任检察官苏恒毅也强调,在检廉今年3月发动第一波搜索及约谈行动前1个月,就有内鬼将侦查内容完全精确泄密给刘陈议长,让刘陈可逐一展开退还贿款行动。因此在议会迄今未通过刘陈昭玲辞任议长案,并无法确知泄密者真实身分时,建议法官审酌交保风险,同时以刘陈去年底光农会帐户就有2000万元现金下,建议若交保可将保释金谕知为1600万元。
不过,在刘陈说明3子女都在国内,并无亲友住在国外等下,加上辩护律师说犯罪所得仅176万元,且侦查中即已全部缴交,因此检方提出的1600万元交保金显然不符比例原则,合议庭最后裁定刘陈昭玲交保1千万元,机要陈淑美交保50万元,2人皆限制住居,也必须定时向管区派出所签到,且即起8个月内不得出境、出海及不得接触或干扰相关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