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縣6連霸議長劉陳昭玲涉收賄遭起訴 裁定1000萬交保

澎湖县议长刘陈昭玲涉贪,遭押3个月后今以1千万交保。本报资料照

澎湖县6连霸议长刘陈昭玲涉嫌收贿,先前遭法院裁定羁押禁见3个月,4日起诉,法院今天衡量她已认罪,无继续羁押的必要,裁定以1千万交保,限制出境、出海8个月,且需每天下午6点到8点到光明派出所报到。

刘陈昭玲涉贪渎一案已侦结,其中共同涉案的陈姓机要秘书,以50万元裁定交保,同样限制出境、出海8月,期间每周一、三、五上午7点至9点需亲赴光明派出所报到。

澎湖地院表示,经合议庭讯问被告刘陈昭玲,及参酌起诉书证据清单所列事证后,认定刘陈昭玲涉犯贪污治罪条例第5条第1项第3款「职务上之行为收受贿赂」罪嫌重大,考量她已认罪,且侦查期间羁押3个多月已达警惕之效,无继续羁押必要,准以1千万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