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人妻当「性奴隶」还勒索4万 小王遭判刑5年9月
台东一名廖姓男子结交已婚女子,不满被提分手,以「公开婚外情」恐吓取财,前后得手4万元,还将两人「分手炮」的影片公开在脸书上。女子因为不愿再被当「性奴隶」决定报警抓人。法院审理后,将廖男依强制性交、恐吓取财与妨害秘密罪判刑5年9月、得易科罚金。最高法院驳回上诉确定。
女子104年5月因为工作结识担任摄影师的廖男,两人开始交往,但随着时间过去,心里越来越不安曾在Line上对廖男说,「我真的很怕到时候事情会越发不可收拾,如果因为偷吃而离婚,他一定会很可怕,我们还是结束吧。」廖男回复,「我们关系不可能断,交往总共3个月,1个月1万,金额没全到,东西不会完全消失」,不满女子提分手,开始以公布婚外情作为要胁索取封口费。
女子担心秘密不保,前后付给廖男共4万元,甚至被要求到汽车旅馆进行分手炮,「不做,档案就永远保留」,岂料性爱过程被廖男用手机录下、上传脸书,事后遭到亲友指认,就在廖男故技重施再次勒索3万元时,终于忍不住报警逮人。
女子曾经绝望的传讯息,「我现在就死给你看,死无对证,这样你也不会再拿这些事情威胁我的家人,我也不用再当你的性奴隶」,因为受不了威胁,才会以死相逼,希望廖男还有一点人性,能放过自己。
法院一、二审认为,廖男只因为女子提分手就勒索还散布两人的性爱影片,让女子身心灵严重受创,并且迄今未达和解,依强制性交、恐吓取财与妨害秘密罪将廖男判刑5年9月、得易科罚金。最高法院维持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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