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研究生以性爱影片勒索43岁情人百万元 判刑7年
▲张某偷录下两人的性爱影片,以此多次向张女勒索。(示意图/翻摄自网路)
张某原是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的研究生。他跟43岁的张女士在搭公车时认识,后来发展成情侣关系。有一次两人开房间时,张某偷录下两人的性爱影片。之后多次以此要胁张女士投资或借给他百万元,否则将影片曝光。 陆媒报导,张某因触犯敲诈勒索罪,近日遭北京海淀法院判处7年徒刑。
开房偷拍性爱影片
2013年9月某天,张某在坐公车上发现一女子很有气质,主动上前搭讪,还要了这名张姓女子的手机号码。一个月后两人加了微信好友。某天,张女告诉张某自己心情不好。张某到金融街找到张女,两人见面后便拥抱在一起。两人开始交往。
2013年11月24日,两人吃过饭后到了一家宾馆开间房。趁张女洗澡时,张某打开iPad,立在床对面的床头柜上偷拍。张某称,发生性关系时张女要求他关灯。期间,为了留下张女和他做爱的证据,张某还要求张女喊出自己的名字。
后来,两人依旧在微信聊天,也出来吃过几次饭。让张女感到不安的是,张某说他已经结过婚,有自己的家,还问她在哪里工作、薪水多少等。
要胁情人投资百万
2013 年12月初,张某对张女说,他有一个跟餐饮有关的投资计划需要资金,希望让张女投资100万。如果不投资,也可以借钱给他。但张女对投资不感兴趣,她说手里也没那么多钱,建议张某到银行贷款。之后两人不欢而散。 当天晚上,张女给张某发微信说,不想跟他交往了。
之后张某再约张女,她一直拒绝见面。张某很生气,于是将两人的性爱影片烧录成光碟,想拿来威胁张女,逼她给钱。他威胁张女说已经拷贝了她的通讯录,如果不给钱,就发到网上曝光和给她的亲友看。
张女作证说,她在银行工作,每月工资大概1万元。因张某还在读书,一年后才能工作,所以每次见面吃饭、看电影,都是她花钱,她还给张某买许多东西。受不了他天天威胁勒索,于是报警。案件经过数年审理,张某最终遭海淀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罚款一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