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男驾车左摇右晃 遭查获枪毒判刑7年2月

林男持有枪毒并贩卖毒品,桥头地院(见图)审理后依毒品、枪砲判处他徒刑7年2月。(本报资料照片)

高雄一名有毒品前科的林姓男子,于去年6月驾驶汽车,因左右晃动被仁武警方盘查,警方在车上找到毒品甲基安非他命和K他命共48公克。警方后来循线找到改造手枪1支、制式子弹24颗与毒品,讯后移送桥头地检署。林男坦承持有枪毒并贩卖毒品。桥头地院审理后,依违反毒品危害防制条例、枪砲弹药刀械管制条例判处徒刑7年2月。

林姓男子因为于去年6月17日下午驾驶汽车行经仁武区凤仁路,因车体晃动,警方上前拦停盘查。警方在车上找到甲基安非他命和K他命共48公克。之后警方持桥头地院的搜索票到林男的凤山住所找到毒品甲基安非他命16公克与子弹。

林男落网坦承持有毒品,但他仅交代是向一名姓名年龄不详的男子购买。且林男为了赚钱,透过通讯软体Line与一名黄姓男子联系,于去年6月26日驾驶汽车到旗津区黄男的住家附近,卖一包甲基安非他命给黄男,林男得手2万6000元。

至于改造手枪与制式子弹,林男声称他是透过一家拍卖网站购买。由于林男认罪,桥头地院审理后依毒品、枪砲判处他徒刑7年2月,并科罚金8万5000元,可易服劳役。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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