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东男警求爱女警不成夺所长配枪 丢铁饭碗还被判刑

台东县警察局大武分局大武派出所林姓男警日前跟骚女同事,还抢夺所长配枪。(摘自大武分局脸书)

台东县警察局大武分局大武派出所林姓男员警因爱慕女同事,5次跟骚和性骚扰女警,后又因情绪失控,抢夺所长配枪。前罪因双方和解,女警撤告,法院谕知不受理;另夺枪判有期徒刑5个月,缓刑2年,林员遭到免职。

判决书表示,大武派出所26岁林姓男警今年6月底至8月19日期间内,趁女同事女来不及抗拒时,分别在办公室及巡逻车上,以手指碰触女同事腰部身体隐私部位4次;同年8月20日,趁女同事不注意,在办公室以手指戳女同事臀部1次。

此外,林男于6月间,持续以通讯软体传送讯息给女同事,不定时在大武派出所门口对女同事干扰、盯哨、守候等不当追求,趁女童是值班时,又在值班台贴上「对不起,多的话以后有机会再说」字句纸条,行为影响女同事日常生活及活动。

台东地检署以涉犯性骚扰防治法和性骚扰罪嫌,将林男起诉,由于双方达成和解,女警撤回告诉,法院谕知不受理判决。

此外,林警涉嫌在警方侦办和长官访谈时情绪失控,抢夺所长配枪未遂,台东地方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个月,缓刑2年。

台东县警察局指出,林员9月间抢夺自家人警枪的脱序行为后,已被记两大过,目前警政署免职令已发,林员停职中有向公务人员保障暨培训委员会打复审中,复审如输可再打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