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3岁女遭生父喷枪灌气夺命 母求偿767万元一审判决出炉

邝姓男子遭控带3岁女儿到左营区某加油站洗车,使用空气喷枪清洁时,不慎害女儿遭高压气体灌入体内死亡遭判10年。(本报资料照片)

前年高雄市3岁邓姓女童和生父邝姓男子到自助洗车场洗车,却被空气喷枪从口腔灌气枉死,依故意对儿童伤害致死罪重判10年刑定谳,邓童母亲提出民事损害,向邝男求偿767万余元,桥头地院一审判邝男赔偿金额以80万元,仍可上诉。

女童生母邓女与邝男在事发前为男女朋友,2015年11月生下邓姓女童后,2人并未同居,女童由邓照料。2019年1月20日邓女因有事,于是请托邝男照顾女儿,邝后来开车载女儿到高雄一家加油站洗车后,没想到邓姓女童却死在轿车副驾驶座,脸、胸及腹部肿胀。

检方侦查后,认定邓童丧命在高压空气喷枪下,但涉案的邝男辩称,女儿因为看他拿喷枪清理汽车觉得很好玩,就自行拿起喷枪朝自己的身体及脸部喷,他曾经制止,但后来女儿觉得有趣又拿起喷枪往嘴巴喷,他查觉状况有异送医急救,但女儿到院前已死亡。

桥头地方法院一审采用法务部法医研究所的鉴定报告,认为喷枪握把有女童的DNA,不排除是女童误触喷枪,依过失致死罪将邝男判刑1年10月。邓母不服,请求检方提上诉。

高雄高分院二审依台大医院鉴定报告,认为喷枪最窄处5.5公分,女童手指最长5.3公分,按压须施力7.7公斤,女童才3岁多,无法用单手使用喷枪,且监视画面并没有发现女童把玩、碰触喷枪,认定是由邝男将喷枪放入女童口中灌入高压气体。

二审认为,邝男没有杀人犯意,但他得知女童死亡后,担心另案遭通缉的身分被警方查获,擅自离开医院,又一再拖延到案说明的时间,企图掩饰犯行,且犯后也未获得邓母谅解,依伤害致死罪将他判刑10年。

这起悲剧发生后,有两份意见不同的鉴定报告,最高法院依据卷证资料及经验,决定采用台大医院的鉴定结果,认为3岁多女童如果用喷枪朝自己嘴喷击高压气体,会立即引发喉头反射或作呕反射的防卫机制而松开风枪扳机,不可能是女童自行将喷枪往嘴内喷,认定确实是邝男故意以喷枪喷击女童嘴部,发生死亡结果,驳回他的上诉,将邝男判刑10年确定。

邓童的母亲事后向邝男提出767万余元精神抚慰民事求偿,桥头地院审理认为,邓母目前从事房仲工作有固定收入,至65退休前仍可累积财产,尚难认未来不能维持生活之状况。斟酌双方身分资力与加害程度,及被害人所受之痛苦,认应以100万元为适当,扣除邓母已请领的犯罪被害人补偿20万元,得请求80万元,本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