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女童遭喷枪夺命 父过失致死起诉

女童风枪命案 父亲依过失致死遭起诉

邝姓男子拿着空气风枪靠近女儿所在的副驾驶座。图为监视器画面。(翻摄画面)

今年1月,高雄发生一起震惊社会的3岁女童遭加油站洗车风枪夺命一案,今(14日)桥头地检署侦结,认定生父邝男现场唯一亲属,却任由3岁女童把玩喷枪,涉及「照顾疏失」,明知道女童年纪幼小,却因照顾不周造成其死亡,依刑法过失致死罪嫌将他起诉。

检方起诉书指出,今年1月20日下午,女童随着邝父前往加油站,却疑似因持喷枪玩耍,导致空气喷入口中,邝父之后发现女儿身体瘫软、抖动抽搐,随即上前拍背、按压胸部及人工呼吸,经送医急救,院方发现女童肺脏破裂出血、头颈胸及腹部气肿心脏气体栓塞等伤害,抢救后不治。

检方会同法医解剖后,判定女童口腔咽喉部分,是遭空气喷枪所喷出的高压空气灌入,致头、颈、胸及腹部气肿,颈部血管皮下气肿压迫,肺脏内部破裂出血,肠系膜气肿明显充血,心脏内气体栓塞死亡。

检方经过比对,在该喷枪上、喷嘴上均发现女童的DNA,综合现场证人邓母供述,认为案发时女童年仅3岁,并无自主照护自己能力,而生父邝男是现场为一的亲属,却任由女童把玩喷枪,没有随时注意女童的情况,进而导致女童重伤死亡,涉及重大照顾疏失。

至于生母邓女曾指控是邝男导致女童死亡,但根据邝男测谎结果,因部分问题前后矛盾导致「无法鉴判」,所以检方无法据此认定邝男确实有将空气喷枪置入女童口中。

桥头地检署认定,邝男涉及照顾疏失导致女童死亡,因此依民法儿童及少年福利权益保障法规定,对于未成年子女有保护及教养权利义务,以过失致死罪嫌将他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