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未婚少女马桶产死胎 嬷父帮「死婴弃河」遭起诉

高雄前镇19岁吕姓少女未婚怀孕、在家中产下死胎,7旬阿嬷吕父协议弃尸到前镇河,高雄地检署依遗体尸体罪起诉。(本报资料照/袁庭尧高雄传真)

高雄前镇19岁吕姓少女未婚怀孕、在家中马桶产子死胎,7旬阿嬷叫吕父帮忙「处理」、丢到前镇河,警消连日打捞未果。高雄地检署认为没有证据认定女婴活产,不构成遗弃致死罪,但吕父和阿嬷一起商量弃尸,被依遗体尸体罪起诉。

19岁的吕女父母离婚,2020年3月怀孕不敢让家人知道,也不敢去医院做产检。2020年12月在自家1楼厕所马桶产下小男婴

吕女见小男婴生下来没有哭声和呼吸心跳,赶紧呼叫阿嬷来帮忙。阿嬷赶到厕所一看,马桶里都是血水,露出一个小婴儿头顶,简直吓傻。由于婴儿没有哭声,阿嬷判断应该是死产,赶紧打电话叫人在3楼的儿子下来帮忙处理。

吕父下楼看到这一幕,直觉小孙子已在死在马桶里,他担心女儿未婚怀孕之事外流,便听从母亲的指示,将婴儿捞起装进垃圾袋,放了一块砖头,再骑车载到前镇河丢弃。

吕女送医时下体流血不止,医护人员询闻她孩子去哪了,吕女说生下死胎被爸爸和阿嬷处理掉了,才揭发此事。警方获报后请消防队到前镇河打捞2日,最后仍找不到遗体。

侦查时吕家祖孙3人均坦承犯行检方认为没有积极证据认定吕女产下的婴儿是活产,因此不构成遗弃致死罪。检方也检视3人手机,认为主张丢掉婴儿是吕父和吕女的阿嬷,依遗体尸体罪起诉2人,吕女则处分不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