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妹来台惨遭「强开后门」!痛到狂揍小鲜肉 怒告性侵

英籍女教师遭强行肛交,气得怒告男性侵。(图/达志示意图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新北市一名来台短期打工的20多岁俄籍男子,今年3月受邀到万里区的朋友家参加派对,因此结识一名身材火辣的30岁英籍女教师。大伙一阵狂欢后,女师邀男子及另名友人到她住处续摊,并在酒精催化下与男子拥吻、口交不料男子途中疑似将女师强行压在地上肛交,痛得对方当场大叫,不仅立刻出拳痛殴男子,还报警提告性侵。

当时友人不胜酒力,在女师家呼呼大睡,男子则和女师在隔壁房间亲热拥吻,随后发生性关系过程中,男子疑似无视女子意愿,从后对趴在地上的女子强行肛交,结果痛得对方当场大叫,与男子发生扭打。友人被2人口角声吵醒,赶紧将男子带离女师住处,但女子不甘受辱立即报警,事后男子被检方依妨害性自主罪嫌起诉。

基隆地院审理时,男子坚称双方是你情我愿,强调他左脚趾骨折走路还要靠拐杖,倘若女子不愿意肛交,轻易就能把他推开,无法理解对方为何完事后翻脸,更何况女子还二度浴室替他口交,但不知何故就突然起身穿衣服,然后当场大叫。

▲基隆地方法院。(图/记者谢孟儒摄)

女子则指控,当时她跪趴在地上,以为男子只是单纯的「从后面来」,岂料男子突然将下体对准肛门,吓得她赶紧要求停下,但对方却依然故我,甚至变得残暴起来,在无预警情况下抓住她的双臂,直接强行肛交得逞。

法官认为,俄男行动不便,英女应可轻易挣脱,认定两人是合意性交,但因肛交一事才起争执。此外,由于女子供述前后不一,不仅无法清楚描述细节,也无法证明意识模糊的情况下有拒绝肛交,更何况若遭强迫肛交,膝盖应该会受伤,罪证不足,判决被告男子无罪;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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