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斗嘴小鲜肉 「一夜3次」告性侵不起诉

▲图为示意照,无关本案。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新竹蔡姓女子先生分居后与小她5岁的钱姓男同事姊弟恋,去年2人因细故发生争执蔡女指控对方性侵,但坦承「半推半就」与男友1夜嘿咻3次,检方认为证据不足,全案不起诉。

检方调查,31岁的蔡女去年12月听闻钱男父亲生病,前往探视并留在对方家吃饭,后来钱男质疑蔡女没有洗碗,2人发生口角,蔡女气得扭头就走,但钱男却拿走她的车钥匙,并把她的手机丢在地上,把她抱进房推倒在床,并大骂「妳若继续这样犯贱连命都没有!」

2人当晚发生3次性关系,蔡女因为在推挤中双脚瘀青,控告钱男性侵、妨害自由。钱男应讯时强调两情相悦,蔡女则称「半推半就」,对于男友说出「命都没有」这句话,她也没有感到害怕。

由于钱男并未施暴,加上2人还发生3次性行为,没有证据显示钱男强迫蔡女,检方以不起诉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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