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王偷吃想抽身!人妻甩淫照怒告「被性侵96次」 画面一细节她GG了

阿芳与已婚男子阿强大搞外遇。(示意图,非本文当事人/取自免费图库Pakutaso)

记者蔡仪洁综合报导

彰化县人妻阿芳(化名)与已婚男子阿强(化名)大搞外遇,没想到两人交往1年多后,对方因无法忍受她的脾气决定分手,这让心有不甘的阿芳上演了「一哭二闹三上吊」的戏码,之后更指控阿强性侵她96次,并提供不雅淫秽照当证据结果照片中的阿芳竟「面带微笑」,最后被依诬告罪判处3月徒刑宣告缓刑3年。

阿芳与阿强2017年7月起爱得火热,多次发生性关系,交往了1年又4个月后,阿强因无法忍受阿芳的脾气,且刚好车祸住院,借此机会提出分手。阿芳却心有不甘,在阿强出院后多次跟踪,上演一哭二闹三上吊的戏码,还当着众人面前怒骂对方,连阿强女儿朋友都曾目睹跟踪、拦堵与痛骂的闹剧

▲阿芳指控阿强性侵。(示意图,非本文当事人/取自免费图库pexels)

在阿芳的「猛攻」之下,无奈的阿强于2018年12月声请保护令获准,法院裁定阿芳不得骚扰、跟踪阿强,必须远离阿强住处100公尺。

阿芳见昔日的爱人不愿回心转意,于是拿着「2团卫生纸与数根毛发」,指控阿强性侵害,称对方于2017年7月,用唱歌名义邀约,随后持刀性侵害得逞,过程中还拍摄不雅照,借此恐吓她不得声张,又再以此威胁她逞欲,共计性侵达96次。

然而,照片中的阿芳却是面带微笑,另外两人行动电话通联纪录显示,2018年2月至5月阿芳打电话给阿强高达308次,阿强仅打给阿芳50次,阿芳如果是被性侵,又怎么会密集打电话给对方?

法官据此认定阿芳诬告,不过,考量阿芳在法院审理时坦承诬告,有悔悟且无再犯之虞,轻判徒刑3月,宣告缓刑3年,条件是提供120小时义务劳役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