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了还是一起上摩铁5次 她不满被偷拍瞬间翻脸告性侵
▲他和前女友床战,因为偷拍被控3罪。(图/示意图/记者黄克翔摄)
一名林姓男子和前女友分手后仍多次发生关系,但一次他拿手机偷拍对方,因而爆发口角,后来就挨告偷拍、恐吓、性侵,不过后两者因为没有积极证据,因此仅被依妨害秘密罪,判处拘役55天,其余部分无罪。
据判决书,林男和前女友分手2个月后,还是一起到平镇区摩铁发生性行为,但因为对方怀疑在性爱过程遭到偷拍,2人大吵一架,后来友人来电听见争吵声报警,引来员警到场,前女友便立刻说自己被偷拍、是遭到恐吓家人会被伤害,才答应跟对方上摩铁,刚才就被强压性侵得逞。
林男接受调查时坦承是有偷拍没错,但没有供称恐吓前女友,也没有性侵,虽然曾经传简讯说「A计划开始」,但那只是想约她出来,没有要伤害她或家人的意思,而拍摄裸照也只是想留念,自己从来没说要上传到网路上,会发生性行为更是你情我愿。
法官审理时认为简讯中仅提及「A计划开始」,但并没有说明实际的做法,至于恐吓、拍摄裸照上传也都是女子所称,没有其他证据,性侵部分女子事后明明有接到妈妈电话,却没有求救,而且从偷拍照看来有没有被控制,事后更传「知道我们回不去了,所以我都偷偷爬你文,刚刚看到你删我好友了」、「谢谢你爱我,也谢谢我爱过你」,看得出来她还留有感情,也不是一般被性侵会有的反应,而且2人也在分手后发生过超过5次关系,应当只是愤怒之下提告,没有真的被性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