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虚宝被告 获不起诉

新北市24岁施男子,在「流亡黯道」网路游戏中,与沈男成为好友,沈男也常向施男借游戏里的宝物来提升战力不料在去年10月,沈男向施男借了宝物后,竟未依约归还,施男气得提告。但新北地检署侦结后,认为虚宝有形物品,不构成侵占要件,予以沈男不起诉。

起诉书指出,施男与同为24岁的沈男,在「流亡黯道」网路游戏中认识,进而成为好友。而沈男为了练功常向施男借游戏中「薛朗的护身长袍」宝物来提升战力。

但在去年10月,沈男向施男借了宝物后,就未依约归还。施男多次催促,沈男都未理会,施男一气之下提出侵占告诉。

施男也说,这件宝物市价约为4、5000元,价格不低,才执意讨回;而沈男也承认自己是一时起贪念,才霸占施男的宝物。

检方认为,侵占构成要件为有形的物品、不动产等,但虚拟宝物是电磁纪录,虽然有财产价值,但并非有形的物品,与侵占构成要件不符,故予以沈男不起诉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