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晶莹投资「辣杯杯」惨赔200万 被控侵占获不起诉
▲陶晶莹投资餐饮公司赔钱关门,还被控侵占商品,获检察官处分不起诉。(资料照/记者周宸亘摄)
记者刘昌松/台北报导
艺人陶晶莹与友人刘吉仁合作成立「辣杯杯股份有限公司」,日前因理念不合关门,陶晶莹也因此惹上官司,辣杯杯的供应商提告指控陶晶莹等股东,涉嫌侵占一批麻辣点心,但台北地检署调查认为,法院也判决辣杯杯要给付这批点心的货款315万余元,点心所有权属于辣杯杯,本案与侵占罪构成要件不同,10日处分不起诉陶晶莹等人。
陶晶莹、李李仁夫妻与友人蓝均齐、刘吉仁在2021年1月6日成立辣杯杯公司,由唯一具有餐饮经验的刘吉仁担任董事长,股东们曾开会讨论要推出麻辣零食产品,并曾讨论采购品项,但因成本问题遭搁置,刘吉仁因理念问题退股后,有批麻辣点心被送到辣杯杯公司,采购人员签收并上架贩售。
供应商吉品养生公司首先到新北地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辣杯杯给付货款,虽然辣杯杯主张刘吉仁在交易签约时,身兼辣杯杯董事长,也是供应商吉品养生的总经理,未经股东同意就决定采购,违反常规交易,但法院仍判决辣杯杯应付315万元4343元,并准予供担保后假执行。
除了民事求偿,吉品养生另外到台北地检署控告陶晶莹、蓝均齐涉嫌侵占这批麻辣点心,但检察官参考民事判决,认为法院既然已经认为辣杯杯要为交易付款,表示这批麻辣点心的所有权已经移转到辣杯杯了,没有侵占他人物品的问题,因此以罪嫌不足等理由,处分不起诉陶晶莹、蓝均齐2人。陶晶莹在2024年初已经公开表示,投资的辣杯杯公司实体店面已关门,网购部分将结束贩售,粗估损失约2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