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妇控侵占中千万特奖发票 房客不起诉
台北巿80岁妇人控告房客侵占她的「中千万发票」,北检调查中奖人确实身分是一名高中女学生,且妇人取得发票说法反复,7日予房客不起诉处分。
台北地检署公布的不起诉书指出,近80岁的妇人指控,她在10月3日核对7、8月统一发票中奖号码,发现中特别号码,奖金新台币1000万元,即持中奖发票等整叠发票问开设彩券行的覃姓房客如何兑奖,但房客说,「兑奖单是假的」,并将全数发票丢在柜台,她即拿着兑奖单到超商询问店员真伪,房客趁机将中奖发票侵占。
检警侦办期间,覃姓房客指出,家住台北市龙江路的房东妇人是拿2张超商今年7、8月份统一发票兑奖传单找他,把其中一张当作发票,比对另一张对奖传单的中奖号码,说中了千万,但他向妇人说「没有中奖」,返还兑奖单,但妇人后来跑回来跟他说「发票掉了,你有没有拿」。
检警调查,中奖发票是由在善导寺捷运站附近的饮料店开立,中奖人为高中女学生,她在8月25日下午5时许,从东区住家坐捷运到善导寺捷运站下车,到忠孝东路一段11号店家购买25元的波霸绿茶后,再前往补习班补习。女学生在10月16日将中奖发票交由奶奶兑奖并将钱存入银行。
检警除调阅女学生的悠游卡明细及补习班上课证外,追查覃姓房客与女学生及奶奶并无亲属关系,也无通联纪录,双方住居地没有明显地缘关系,排除覃姓房客取得中奖发票交给女学生的情形。
检方指出,老妇人在警询时说,搭公车到善导寺附近,行经饮料店因口渴而买25元的「奶茶」,但饮料店说,店里的奶茶都是30元起跳,没有25元的奶茶。到检方侦查时改称坐计程车到立法院附近,再到饮料店买「绿茶」,说词反复。检方说,全案查无侵占犯行,予不起诉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