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毛无毛说不清 老翁提「诊断证明」挨告性侵获不起诉
▲中度精神障碍女子,指控邻居老翁性侵案,因对老翁「下体有无毛发」说词反复,桃园检方予老翁不起诉处分。(图/记者杨淑媛摄)
记者杨淑媛/桃园报导
桃园市一名有中度精神障碍的女子,指控邻居73岁陈姓老翁涉嫌在2016年间对她性侵,因怀疑自己怀孕而向警方报案,经警方送检侦办调查,老翁在2010年间就诊断出有勃起功能障碍,且女子对老翁下体有没有毛说词反复,桃园地检17日侦结,给予陈翁不起诉处分。
检方指出,这名有中度精神障碍的女子指称,她在2016年间某天,被邻居73岁陈姓老翁带到住处,不顾她的抵抗,强行褪去她的衣裤,先抚摸她的胸部与下体,再用生殖器插入她阴道强制性交得逞。由于女子事后怀疑自己怀孕而向八德警分局报案,警方因此将陈姓老翁依妨害性自主送办。检方在调查期间,女子对于老翁强制性交的次数、时间、细节说不清楚,且对于老翁身体特征「下体有无毛发」说词反复,无法交待清楚;而陈姓老翁也否认性侵女子,并向检方表示,2016年10月、11月间,女子曾到他住处去玩运动摇摆机,当时他曾伸手相扶,并未曾碰触女子的私密处,更没对她强制性交。
陈翁并向检方提出他在2010年6月、7月间两度就医,诊断出良性摄护腺肥大症、勃起功能障碍、性腺功能不足等症状。检方认为罪证不足,予陈姓老翁不起诉处分,但女子仍不服声请再议,由台湾高等检察署检察长发回桃园地检署续查,检方今天侦结,仍然处分不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