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德女子同名同姓取货挨告侵占 检不起诉
桃园市八德区邱姓女子到超商取货时,竟取走另名跟她同名同姓女子的物品,遭对方提告侵占,不过检方认定罪证不足不起诉。(赖佑维摄)
桃园市八德区邱姓女子到超商取货时,竟取走另名跟她同名同姓女子的物品,遭对方提告侵占,不过检方认为,取物的邱女是因为名字一样,且她有和网拍客服联系,并归还物品,与侵占罪要件不符,给予不起诉处分。
检方调查,邱姓女子去年抵到八德和平路1家超商取货时,因她包裹多,店员把另名邱姓女子的檀香、木头手珠的包裹一起给她。邱说,回家3、4天打开包裹,才发现拿错了,随即和网拍客服联系,只是因为时间比较晚,但并非侵占。
检方认为,被取走物品的邱女是因为对方未再指定时间归还,不过取物邱女若有侵占意图,就不会跟客服联系,事后也归还物品,并没有将包裹变卖、典当等取得不法利益。犯罪嫌疑不足,给予不起诉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