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保后续骚扰女儿 小美父亲收押

遭狼父性侵15年,小美母女惊恐。

社会中心台北报导

台北地方法院21日认定,18岁少女小美(化名)的父亲违反交保处分骚扰女儿,涉犯妨害性自主重罪、有灭证及反复实施之虞,裁定羁押。

台北市议员应晓薇在2月4日举行记者会,小美在记者会中控诉,生父对自己做出令人难以启齿的事,她要让父亲知道,她和母亲被伤害多年的痛苦,这种泯灭人性的行为,应该接受司法制裁。小美的母亲说,小美3岁多那年,有一天她在家中整理客厅,从电视萤光幕反射的影像,看到丈夫正猥亵小美,她冲去制止和丈夫扭打,后来已跟丈夫离婚。

小美的母亲表示,去年耶诞节,丈夫得知小美结交男友,居然以纸钞折成戒指向女儿求婚,母女终于决定报警,今年1月底向台北市中正一警分局报案后,检警隔天就逮到人,但她们不理解台北地检署为何以区区5万元,让让性侵女儿长达15年的父亲交保,小美每天害怕父亲不定时出现。

检方表示,这名父亲在2月1日获交保时具结,明知不得对女儿及她的母亲施暴、骚扰、接触等连络行为,且必须远离学校住处,保持一定距离,若违反将撤销交保处分,恐被羁押,19日却骚扰小美等人,借着小美母亲家有长辈过世,趁机登门入室,还与母女俩爆发口角,吓得小美浑身发抖。

检察官20日指挥警方拘提父亲到案,经讯问后,认定他涉犯妨害性自主等重罪,前往骚扰小美等人行为有湮灭事证之虞,并有反复实施(家暴法的精神暴力)犯罪之虞,向法院声押禁见获准。

检方指出,小美于1月31日报案,检方受理后,检察官在2月1日拘提小美父亲并搜索住处,当时因除小美的指控外,相关验伤单及其他事证还不明确,检察官讯后谕令小美父亲以5万元交保并限制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