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未婚女疑产死胎 老爸阿嬷弃尸判刑
高雄19岁吕姓少女6日在家产下死胎,少女阿嬷叫吕父帮忙将婴尸丢入前镇运河,高雄地院依遗弃尸体罪判少女阿嬷、吕父7月,均缓刑2年,但须各向国库支付3万、5万元,并参加法治教育。(本报资料照片)
高雄市前镇区19岁吕姓女子未婚怀孕、在家中马桶产下死胎,7旬阿嬷叫吕父帮忙「处理」、丢到前镇河,警消连日打捞未果。高雄地院依遗弃尸体罪判阿嬷、吕父7月,均缓刑2年,但须各向国库支付3万、5万元,并参加法治教育。
检方侦查时,吕女阿嬷、吕父均坦承犯行,强调丢弃婴尸是2人一起商量,吕女并不知情,因此吕女获不起诉处分。
判决指出,19岁吕女的父母离婚,和父亲、阿嬷同住,有交往2年却已因诈欺案入监的男友。2020年3月吕女怀孕不敢让家人知道,也不敢去医院产检,期间「藏肚」得宜,一直没让家人发现。同年12月突然肚子痛,在自家1楼厕所马桶产下男婴。
吕女见小男婴生下来没有哭声和呼吸心跳,赶紧呼叫阿嬷来帮忙。阿嬷赶到厕所一看,马桶里都是血水,只露出一个小婴儿的头顶载浮载沉,简直吓傻。由于婴儿没有哭声,阿嬷判断应该是死产,赶紧打电话叫人在3楼的儿子下来帮忙处理。
吕父下楼看到这一幕,直觉孙子已经没有生命,他担心女儿未婚怀孕之事外流,便听从母亲的指示,将婴儿捞起装进垃圾袋,还放了一块砖头,放在机车脚踏板上、载到前镇河丢弃。
吕女送医时下体流血不止,医护人员询问她孩子去哪了,吕女才透露生下死胎、被爸爸和阿嬷处理掉了,揭发此事,消防队到前镇河打捞2日仍找不到遗体。
高雄地院认为阿嬷、吕父迳自丢弃死婴,是对于生命欠缺尊重,考量2人坦承犯行,依遗弃尸体罪各判7月徒刑、缓刑2年,但2人分别要向国库支付3万、5万元,参加法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