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山女神」遭控偷吃人夫 正宫求偿200万 士院判决出炉

「登山女神」曾格尔与人夫过夜泡汤,士院判赔30万元,右上为曾父。(本报资料照片)

陈坤保坦承自己「一时意乱情迷」。(本报资料照片)

「登山女神」曾格尔去年遭商场女强人岳启儒提告,指她与岳的丈夫陈坤保开房间、泡汤,求偿200万元,士林地院审理后,认定两人确有不当交往,已侵害岳配偶权,判曾需赔偿30万元,可上诉。

岳启儒去年底具状提告,指曾因募款活动结识她的丈夫陈坤保,事后曾开口向陈要170万元赞助登山活动,并在去年8月约陈前往三二行馆泡汤,两人过夜同宿一房。

岳启儒并从丈夫的手机中,发现两人互传亲密简讯,内容包括曾叫陈「亲爱的」,对陈诉苦:「不然你养我,我跟你去。」、「我不想努力了,这两年好累。」,陈也传给曾:「「昨晚没防护,记得买药吃喔。」曾女则回传:「要删这个讯息喔!」,岳将相关事证截图并提告曾侵害配偶权。

案情引发社会渲然大波,曾的父亲还曾跳出来帮女儿喊冤,反指陈、岳两夫妻是设局仙人跳,双方各说各话。

开庭时曾否认与陈发生性行为,陈、曾都表示「吃药」吃的是胃溃疡的药,陈另证称当天住宿时,只有聊聊天、摸她的肩膀、腰部跟胸部,坦承自己一时意乱情迷。

士林地院审理后,认为曾确实与人夫过夜且有不当接触,判曾需赔偿岳30万元,可上诉,此外岳另针对曾氏父母声称她「仙人跳」,今年4月再对两人提出妨害名誉、伪造文书等罪,全案目前由台北地检署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