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沟女神被指罗志祥后宫告镜周刊求偿 判决结果出炉

前年「镜周刊」报导「乳沟女神」网拍女模张香香在「猪女郎」的行列是小猪后宫,张女提告求偿,台北地方法院判决周刊与宋姓记者,须连带赔偿张女10万元。(中时资料照)

前年「镜周刊」报导「乳沟女神」网拍女模张香香在「猪女郎」的行列是小猪后宫,张女不满被指与罗志祥有关系,提告求偿,台北地方法院认定,镜周刊没有合理查证,判决周刊的发行公司精镜传媒与宋姓记者,须连带赔偿张女10万元。可上诉。

2020年4月29日,《镜周刊》以「后宫花名册扯入宝儿、筿崎泫」为主题,加码爆料「罗志祥(小猪)与周扬青九年情变」「周扬青爆出小猪到处约砲,热衷多人运动」,内文点名「网拍女模张香香都在历来猪女郎的行列之中,后宫阵容颇为可观」。

张女主张这些内容并非事实,且让人联想她跟罗志祥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且关系复杂,严重贬损她在社会上的评价,使她精神受有相当程度的痛苦,且镜周刊报导内容与所谓的「大老板」爆料内容不同,须赔偿她100万元。

台北地院审理后认为,宋姓记者采访爆料者「大老板」,但对方未提及任何张女与罗志祥间往来的证据,记者在出刊前也没有跟张女以电话或邮件加以确认,进行平衡报导,或进行合理查证,判决记者与精镜传媒须连带赔偿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