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内裤晾女车友阳台 妻控两人「偷吃」 判决出炉让她傻眼
丈夫内裤晾女车友阳台,妻控两人「偷吃」 判决出炉让她傻眼。(达志影像)
一名人妻发现丈夫疑似偷吃车友社团内一名单亲妈,又发现两人互传爱意简讯,丈夫甚至手写亲密信给对方,夫妻因此大吵,丈夫负气离家后,住进女方家中,还将内裤与衣物晾在女方家阳台,人妻认为偷吃事证明确,对丈夫和女方求偿51万,但法官审理后却发现,丈夫是向女方分租房间,还和对方家人同住,并没有同住一室,女方简讯更只是网路作家的文章,丈夫写的书信也没亲密用语,并未逾越朋友分际,判免赔。
根据判决书,人妻控诉,丈夫在某个车友活动社团,偷吃一名小三,两人还发生超越正常交友之关系,女方以LINE表示爱意,丈夫也手写情书翻拍照片给小三,但丈夫偷吃的事情东窗事发后,借故离家未归。
人妻还说,丈夫还开着小三的车出游,甚至亲暱帮小三撑伞遮雨,小三也多次开车接送丈夫,还亲密帮丈夫于马路上全身喷洒酒精消毒后回到女方住处。且丈夫重机还停放在小三住处,衣服、内裤亦于晚间晾晒于小三住所阳台,因此控告小三侵害配偶权,并求偿51万元。
丈夫辩称,2人仅为单纯朋友,且妻子提出LINE对话讯息仅为片面内容,有断章取义之效果,若详读女方和他2 人间对话完整内容,就可发现是女方引用网路作家文章分享给他参考,并非女方之「示爱文」。他的手写信件内容,仅以感性表达对女方之感谢,以及庆幸结识知音好友,还能在人生道路上扶自己一把,纯属挚友间之情谊表现,并未跨越正常友情关系之范围。
而且离家原因,是因妻子曾表示:「没有爱的婚姻,也没有继续存在的必要,我们离婚吧。」,他才负气离家,但当时也没离家或分居规划,只能临时寄居在公司或工作地点,女方得知后,认为她与父亲、儿子同住,家中尚有一闲置雅房,于是才租给他当作房间。
女方也解释,他传给人夫的文字「并不是你不值得幸福,而是我们浪费太多时间在不幸福。(互相折磨)有时候并不是过不去,而是我们不让事情过去。(妥协导致的假象)一个人,并不可怕,两个人却依然寂寞着,才是真的可怕。(明明不爱……才能终结这个枷锁)在找到幸福之前,谁不是一个人?!」等文字,是作家角子于其粉丝专页发表之文章,括号内「互相折磨」、「妥协导致的假象」、「明明不爱……才能终结这个枷锁」等文字,则是被告阅读文章后的心得感触。因知道男方遇有婚姻问题,基于分享文章及心得而传送给他,仅止于朋友关系间聊天谈心、抒发之正常互动。
法官认定,双方的LINE对话多是讨论男方婚姻问题、分享网路文章,看不出暧昧,且男方住在女方家中,不但签立租约,屋内也有女方与父亲、儿子同住,无法证明两人同住一室,因此判元配败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