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蜂蜜别再信不纯砍头 标示新制最快112年上路

食药署祭出蜂蜜标示新制,明订加糖的蜂蜜须如实标示,蜂蜜含量不到60%者须标蜂蜜口味。(示意图/达志影像)

想买纯蜂蜜别再相信「不纯砍头」,食药署祭出蜂蜜标示新制,明订加糖的蜂蜜须如实标示,蜂蜜含量不到60%者须标蜂蜜口味,一滴蜂蜜都没加的糖浆则禁标蜂蜜,最快112年7月上路。

卫生福利部食品药物管理署今天上午预告「包装蜂蜜及其糖浆类产品标示规定」草案,明订只有100%纯蜂蜜者,才可标示为「蜂蜜」、「100%蜂蜜」或「纯蜂蜜」,凡是有加糖或其他添加物者,一律都要标示。

食药署食品组科长李婉媜接受中央社记者电访时表示,健康意识擡头,愈来愈多民众偏好以蜂蜜取代糖,但目前市售蜂蜜产品、蜂蜜添加制品在标示上缺乏统一规定,食药署邀集专家、业者耗时约半年讨论,拟订出标示规定。

依照草案,未来蜂蜜含量达60%以上的产品,都必须在品名上标示添加物,例如添加糖浆者须标示「加糖蜂蜜」;添加蜂胶等其他风味或其他原料者,品名须标示「调制蜂蜜」或「含○○蜂蜜」。

至于蜂蜜含量未达60%的产品,若品名要使用「蜂蜜」或「蜜」字样,只能标示「蜂蜜口味」或「蜂蜜风味」。

李婉媜指出,前述产品都必须依蜂蜜含量多寡,依序标示蜂蜜原料的原产地;另外,针对一滴蜂蜜都没加的包装糖浆产品,品名不得标示「蜂蜜」或「蜜」字样。

李婉媜表示,这项草案即起将展开60天预告期,搜集各界意见,新规定预计于民国112年7月1日实施,届时生产的产品均须依新规定办理,未依规定标示者可依「食安法」开罚新台币3万至300万元;标示不实者可罚4万到400万元。(编辑:陈政伟)1100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