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座坟行贿4万 造墓业者判1年4月

造墓业者行贿公所巡山员,换取违法增建墓地不被查报。图为日前228连假,各地大小公墓涌现扫墓人潮。(本报资料照片

新北市许姓墓业者,因违法替人扩建个人墓变家族墓,竟以每座墓地4万元代价,行贿区公所张姓巡山员,换取不被查报。后因民众检举汐止公墓滥葬,张担心事迹败露,主动向廉政署自首。士林地院审结,认为张的检举让「陋习」得以曝光,贪污部分依法予以免刑;许则依贪污治罪条例中交付贿赂罪判处1年4月,褫夺公权1年,可上诉。

判决指出,张担任汐止区临时聘雇的公墓巡山员,负责辖内墓地会勘、丈量以及查报工作。而68岁许男经营造墓业,2人均知悉依规定个人墓不得修缮、扩建为放置骨灰的家族墓,若有漏水修缮工程,也不能增高、扩大面积,但许为了能赚墓地修缮费,以每处墓地4万元代价行贿张男,让张包庇他。

2018年5、6月间,张拿到3处墓地共12万元贿款后,将现金放在住处,每天拿一点花用,每月仅花1万多,但因民众检举,他担心犯行曝光,主动向政风人员自首,并检举许在工寮内行贿。但许严词否认,甚至说张挟怨报复、刻意栽赃,强调从头到尾不曾给过钱。

法院传唤墓地所有人,查出3座家族墓在2018年间重新施作,明显有扩建情事,就算是修缮,也没有向主管机关申请,许从事造墓10多年,不可能不知,若无违法为何没申请。且张隔年1月检举,立即带着承办人现场拍照,证明确有违法扩建,张说法并非空穴来风。

判决更指,张坦承收受贿款,愿承担刑责与没工作的风险,并缴回12万元贿款,若要诬陷许,对他并无好处。合议庭采信张的自白,但许始终否认行贿,未见悔意,甚至以「陋习」作为借口,违法扩建获利,法院依法判刑。

此外,张因丈量新建坟墓面积不实,在个案公文书登载8平方公尺后签名,公所承办人因此结案,涉犯公务员登载不实罪,判处徒刑1年2月,缓刑3年,期间提供20小时义务劳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