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文科大淫新趴 学长姐改判无罪

5年前某科技大学办理迎新活动,大三的陈女张男被起诉,供男生内裤女性内衣游戏,如有不从,以「放不开」「就差你这件」「过去便是这么玩」讽刺,让新生脱去身上隐私衣物一审依强制罪判处拘役40天,二审逆转改判无罪确定。(本报资料照片

文科大5年前举办迎新活动,没想到大三学长姐竟要求新生提供内裤,变成「淫新趴」;一审将陈姓学姐张姓学长等6人,依强制罪各判处拘役20至40天不等,陈及张提上诉后,高院认定2人没有胁迫新生,16日逆转改判无罪确定。

检方指控,陈女及张男在2016年是景文科大三年级学生,负责办理学年度四系联合3天2夜迎新活动,陈女担任副召集人、张男担任生辅长兼大地活动支援前线游戏主持人。担任活动干部的大三学长姐,利用大一新生彼此陌生心理压制容易屈从的特性,在支援前线游戏时,由主持人要求各小队提供男生内裤、女性内衣,如有不从,干部以各种言词加以讽刺。

检察官认为,迎新活动干部要不从的大一新生,负起游戏胜败责任,让参与活动的新生心理上产生无形压力,进而无法个人自由意志决定,不得不遵从脱却身上隐私衣物,干部们涉犯强制罪。陈女及张男等6人因此一审判拘役20至40天,得易科罚金,除陈及张提上诉,另4人放弃上诉已定谳。

高院认为,老师希望学生用功父母希望子女孝顺上司希望下属尽责等,都可能因身分因素,对他方形成相当的心理压力,但不能都认定是违法的胁迫行为。陈女及张男确实用不恰当手法,鼓吹新生们积极参与过火的活动,但参加活动的大一新生,毕竟与稚龄幼童有别,仍有自主选择权,且也有许多新生并未参加或未拿出内衣裤

高院认定,2人没有用言行表达加害或不利于他人的生命身体及自由等,也没不法胁迫及强制罪主观犯意;活动干部明显需接受性别友善再教育,但不代表他们触犯强制罪,改判无罪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