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铁人三项选手溺毙 二审逆转判大会赔222万

高雄张姓男子2019年3月参加「第13届维士比杯爱河国际铁人三项」溺毙,家属认为大会救生员延误抢救害命,怒告主办单位高雄市体育总会。(本报资料照片/袁庭尧高雄传真)

张姓男子2019年3月参加「第13届维士比杯爱河国际铁人三项」游泳溺毙,家属认为大会救生员延误抢救害命,怒告主办单位高雄市体育总会求偿837万余元,一审认定大会无责,二审高雄高分院却查出,比赛当天人力与救生设备配置不足,判高雄市体育总会须赔偿222万元,可上诉。

2019年3月3日一早6点半,张男与500多名三铁选手先后下水,预计游泳1500公尺,张男太太还在一旁录影纪录。20多分钟后张男游至中正桥前,不明原因突然溺水,经大会救生员拉起送医抢救仍回天乏术。

张男家属认为,大会向每位选手收取报名费2900元至6000元不等金额,具营利性质,理应应依《水域游憩活动管理办法》为选手投保300万元至2400万元意外险,但实际上只为参赛者投保体伤责任险200万元。

事故发生后,张男家属不满只获得100万元理赔金,认为救生员事发第一时间没发现张男溺水,错失黄金救援时机,对大会求偿837万元。

高雄市体育总会辩称,比赛当天爱河沿岸每隔100公尺设有浮台,且浮台上均有2名合格救生员,活动范围内也有8艘救生艇,救生艇上至少有2名救生员,还向海军陆战队请求支援。事发时抢救只花了7分钟的时间,救生员也非大会受雇人,大会没有连带责任。

一审高雄地院认为,救生员的处置未违反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判家属败诉。但二审高雄高分院发现,铁人赛事每水道浮台配置救生员数量不足,动力橡皮艇也未依赛事配置图布建,导致抢救时需特别开道,延误救援,最后逆转改判高雄市体育总会须赔偿家属222万元,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