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拖了近1年 食安「三级品管」原则终于拍板
记者赖于榛/台北报导去年大统混油案爆发后,行政院要求食品业者需实施「三级品管」,拖了近1年,行政院长江宜桦24日晚间终于确立食安三级品管原则,包括落实业者自律、机构验证与政府稽查。其中业者自律部分,将要求一定资本额的大型业者自设卫生安全实验室,并会将全国实验室的总量增至100家,协助小型业者的一级管理。▲行政院长江宜桦24日终于拍板食安「三级品管」原则。(图/本报资料照)江宜桦今日主持「食品三级品管专案会议」,会中确立食品安全三级品管原则,第一级品管是业者自主管理,江宜桦指出,政府将要求达一定规模(例如一定资本额以上)的食品业者,设立卫生安全实验室执行自主管理,至于非大型业者,将分批要求厂商委托实验室进行自主检验。
实验室部分,经卫福部盘点,已认证有60家,未来还可增加30至40家,全国总计100家实验室,应足以支应第一级管理需要。
第二级品管是独立机构验证,江宜桦表示,政府将扶植或加强独立验证机构能量,增加其人力资源,除了执行食安验证之外,也能执行食品良好卫生规范(GHP)查核工作;而第三级品管,就是政府稽查,江宜桦指出,政府明年将新增70名食品安全人力,协助地方政府做好基层食安稽查工作。另外,除稽查工作外,卫福部也将建立对各地方政府的食品安全评鉴工作,以要求地方政府落实职权范围。至于卫福部执行食品安全稽查等工作,所需增加的人力与经费,行政院将优先考虑。
卫福部则说,将依据《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7条、第8条及第41条,强制食品业者实施三级品管,并全面上网登录及建立追溯追踪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