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照男酒驾飙速撞死单亲爸 愿450万和解求二审轻判
男子李佳修(左)酒后无照驾驶、竞速狂飙撞死王姓单亲父亲,台北地方法院由国民法官参审后,依不能安全驾驶动力交通工具致人于死罪判刑7年2月(本报资料照片,刘宗龙摄)
24岁男子李佳修前年酒后无照驾驶、竞速狂飙撞死24岁王姓单亲父亲,一审由国民法官参审后依不能安全驾驶动力交通工具致人于死罪判刑7年2月,台湾高等法院二审21日开庭,李的律师称李符合自首要件且以450万元达成和解,并赔偿其中的70万元,希望合议庭给李一个机会,法官4月16日宣判。
李男2022年11月13日晚间11时到隔天凌晨,先后在夜店与酒店喝酒后,呼气酒精浓度高达每公升1.085毫克,喝得烂醉的李男无照驾驶,行经行政院前的忠孝东路地下道时,追撞前车驾驶王男致死,员警到场李男竟拉扯员警,呛员警「不敢开枪」,员警朝李男大腿连开2枪制伏。
本案起诉后,成为台北地方法院首件国民法官参审案件,3名职业法官及6名国民法官组合议庭审理后,认定李男确有酒后驾车致人于死的犯行,他虽主张符合自首,但依员警证述内容及员警密录器影片暨勘验笔录记载,认定员警在案发第一时间已怀疑他酒后驾车致人于死,他后来才坦承犯行,与自首要件不符。
国民法官法庭审酌李男基于玩乐因素而酒后驾车,又以时速近100公里的高速,恣意驰骋在北市市区道路撞及王的汽车,且未在第一时间救助王男,致宝贵生命遭剥夺,对死者家属及全体社会形成永难弥平的憾事,犯罪手段恶性重大;考量他迄今未与被害人家属和解或得到宥恕,且检察官具体求刑7年6月至9年,最后判决量处7年2月徒刑,李男不服提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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