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警车超速19公里撞死姊妹 彰化女警被起诉

▲撞死七旬姊妹王姓女警被起诉。

社会中心/彰化报导

彰化芳苑分局女警王喻微去年10月开警车撞死一对七旬姊妹,检方查出肇事路段限速70公里,当时警车时速89公里,超速19公里,依业务过失致死罪将她起诉。

去年10月21日上午,王喻微(27岁)开警车载吕姓分队长行经台17线55公里处、永兴中央路口时,撞到对向正要左转林洪玉花(78岁)、洪素玉(74岁),两姊妹当场遭撞弹飞后卧倒在地,头部重创当场昏迷,且手脚多处骨折,到院前已无生命迹象,送医后不治。

由于警车的行车记录器故障,检方透过中华电信协助,根据警车上的GPS定位系统还原当时的位置、座标资讯,计算出当时车速为89公里,超速19公里,当时虽然是绿灯,但女警未注意路况、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是肇事原因之一。

不过,洪姓妇人机车左转没有礼让直行车,也是酿成车祸的原因。另外,王喻微与死者家属已达成和解,她也从分局调至派出所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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