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矫阿谀 法学界沉沦

最近对法界的批判以白玫瑰运动达到高潮,把法官骂得满头包,虽然正当,但是应该溯源到养成实务文化法学教育。虽然学界弊病很多:法学研究水平的低落,法学教授判断能力之低下,选拔法律专业之不切实际,已有很多人批评,缺失也是有目共睹。我只想提到两个我非常难以理解的法律学界的虚矫之风。

实例之一是令人作呕的阿谀之风:我捧你为不世出的立足台湾、「从台湾看宇宙」的世界级大师」,你吹我为自外国名校镀金系出名门(绝非杜撰)的「新秀」。这在别的国家学术界是绝无的现象。而在相互吹捧,彼此陶醉之中,真的以为自己是「见多识广」的法学界英雄,成就了台湾非常了不得的法学教育。讽刺的是:事实的检验却是造就贪污腐败的律师总统,人人喊打的乌龙法官。

公关及外交挂帅的指导原则取代严肃的学术讨论心态之下,和平共存成了最高的学术目标。即使是沾到「后现代」的皮毛,开口「议论」(discourse),闭口「审议」(deliberation),学术讨论的模式却是「共存共荣」、「互不侵犯」的「主权独立」的「国际关系」。在相互承认各有伟大贡献的氛围之下,各自维护「互不干涉」的「多元」霸权山头)体制;在你称我赞,不相讨论更无批判的学术文化中,大家生活在自以为「有台湾特色」的「后现代」,其实是浸淫在从未现代化,直像是黑道政客学风里。那么,未来的法官学的是自成一格的法条虚拟世界,如何判断真实的人世

再看另一个有台湾特色的法界习惯:在我的经验里,我没有看到过任何其他国家,法界如此热中「祝寿专集」。敬老尊贤本是民风古朴,值得提倡,但误用到以追求真理为最高职志学术界,其「猥亵」的程度令人翻胃。翻阅坊间任何法界祝寿专集 ,大部分是内容与寿星毫无关连,优劣各异的杂文。由于人生七十古来稀,学界泰斗今不多,祝寿对象成了供不应求的稀货。于是,只得放下知识分子应有的尊严及标准,祝寿的对象从七老八十降低到六十,甚至五十。

反观国外的学术实践,即以现在法学界德国思想界大师哈伯玛斯为例:人家的祝贺集是找十几位不同流派的泰斗,各自讨论批判哈伯玛斯的各种观点,再由哈伯玛斯回应。以我们的标准,有些批评之严厉实在是「夭寿」,哪是祝贺。但是,没有人认为这是恶意中伤,非气死老人家不可,而是承认哈伯玛斯理论,已是领域中典范,是各个流派在建构自已的理论时必需诚实面对,妥善处理的观点。

我不敢说法学界这些低俗的权谋之风直接造成许多法曹腐败,但纯洁学子在四年法学教育中,竟然只在目诸一些狗皮倒灶的实践,感受不到法律专业高尚身教言教;就像在音乐系感受不了美丽的艺术气息神学院里毫无庄严的宗教气氛,在法学院缺乏正直公平的尊严文化,要天天受到熏陶的未来法官在钻入马克斯所嘲笑:专以钻营计算,飞黄腾达为职志的法律官僚体系之后,会有如何出淤泥而不染的表现,无异缘木求鱼

人说法律人练就伶牙俐齿,长于「有嘴讲别人,无嘴讲自已」,严于责人,宽以律己。烂法官该批评,而且是无情的批评。不过,不要忘了:批评之有用,涵盖不可或缺的自我批评。法官之外的法学界也该时时泡尿照照自己,或者文雅一点,摸摸白玫瑰的荆刺罢!(作者为世新大学法律学院客座教授哈佛大学法学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