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枪无撞针具阻铁 报缴期限倒数3天!金山警:逾期会挨罚

▲报缴操作枪期限12月11日止,金山警吁逾期开罚最重20万。(图/新北市金山警分局提供,下同)

记者郭世贤/新北报导

新北市政府金山警分局表示,枪砲弹药刀械管制条例修正案,已在2020年6月生效,并将「操作枪」全面纳管、提高罚锾,为保障修法前已持有操作枪民众权益,民众可在2020年6月12日至12月11日,携带「操作枪」及相关身分证明文件,至户籍所在地的警察分局办理报备合法持有或自愿缴销。

警方统计目前国内查获非法枪枝枪击案涉案枪枝,来源多以「操作枪」加以改造,显示此类枪枝严重戕害社会治安,透过本次修法,将「操作枪」纳入管制,能有效阻绝非法枪弹来源;依据枪砲弹药刀械管制条例第20条之1修正案,正式将「操作枪」纳入枪砲弹药刀械管制条例之列管范围。所谓操作枪,系指外型、构造及材质真枪相仿,并具有类似枪机撞针装填子弹装置,足以改成具有杀伤力的枪枝。

▲民众报备持有或自愿缴销「操作枪」流程

警方表示,为保障修法前已合法拥有操作枪民众之权益,设有法定6个月宽限期。在修法前已持有操作枪之团体或民众,应自2020年6月12日起至12月11日前,携带「操作枪」及「身分证明文件」,至户籍所在地之警察分局(民防组)办理合法报备持有或自愿缴销。

金山警分局长赵家辉呼吁,如未能于2020年12月11日前完成报缴程序,依新修正条文,最高将可处新台币20万元罚锾,为避免受罚,民众应尽速于期限内报备持有或缴销;员警也将持续强力取缔拥有非法枪枝、刀械之不法之徒,刨根溯源,打击犯罪,严查严办,保障民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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